一、作用和意義
《清城區招商項目準入管理暫行辦法》是清城區招商引資的指導性文件,進一步完善我區招商項目準入機制,明確產業項目準入門檻,提出投資強度和稅收要求,規范招商引資流程,確保項目引入應符合清城區產業發展規劃。
二、主要內容
一是規范了清城區項目引進要求及標準。
(一)安全生產要求:申請引入項目須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和標準等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,其安全設施設備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。
(二)環保準入要求:項目選址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,符合廣東省、清遠市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準入要求;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相關排放標準限值以及總量控制要求,滿足國家和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管理要求。
(三)節能準入要求:項目單位要如實提供項目的單位萬元增加值能耗、單位萬元稅收能耗,執行落實項目節能審查要求和節約用能措施。
(四)投入產出要求:明確擬引進項目的投資強度、效益標準,設定項目準入門檻,提高產業經濟發展質量。
1.工業項目 項目的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/畝,達產后年產值不低于600萬元/畝,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30萬元/畝。
2.物流產業項目 項目的投資強度不低于200萬元/畝,達產后年產值不低于250萬元/畝,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30萬元/畝。
3.落戶互聯網+創新產業園的項目 項目的投資強度不低于800萬元/畝,達產后年產值不低于1000萬元/畝,年度繳納稅收不低于50萬元/畝。
4.文旅、農業(含農、林、牧、漁的加工業)、健康養老、教育等產業項目 由相關職能部門報區政府審批后執行。
5.其他準入要求:投資方本公司、母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近5年是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,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股人、監事、高級管理人員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,將會作為審慎性參考。
二是優先引入項目。優先引入符合引入基本要求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投資項目。(一)投資主體是馳名商標企業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項目。(二)在我區設立企業總部或將企業總部搬遷至我區的項目。(三)項目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,有利于我市完善產業鏈,具有重要產業引領作用的,或引進后可帶動至少一個龍頭企業進駐的項目。(四)研發能力強,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;行業內核心技術新,研發團隊人數占總用工人數30%以上的企業。(五)有經認定的博士(后)工作站、省級以上實驗室、企業技術中心、研發中心、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、工程實驗室的項目;團隊核心成員系海外或省級以上領軍人才的項目;項目帶頭人具有博士以上學歷的項目。
三、主要特點
一是突出清城區產業發展規劃方向。以引進先進制造業及現代服務業為主,規范項目準入門檻標準,提高經濟發展質量;優化資源配置,以實現經濟、社會與環境的協調發展,引入項目科學利用資源、保護生態環境相結合。
二是嚴格執行生態環境、應急管理、節能降耗等準入要求。
四、參照文件
政策支持。根據《清遠市商務局關于印發清遠市招商引資項目遴選評審辦法(試行)的通知》(清商務〔2020〕46號)文件精神,各地結合實際,優先安排當地重點發展的新產業,嚴格產業準入和用地標準。